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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-2會資系燕巢校區生活助學金申請通知(即日起至110年3月3日止)

2021/2/23

109-1會資系燕巢校區生活助學金申請通知

(即日起至110年3月3日星期三止)

一、申請資格:

     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及本校正式學籍者。

     (二)符合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

          補助資格之學生。

     (三)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六十分以上(含)。

          (新生則以入學成績排序,並由各單位審核)

二、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期間每月6千元生活助學金,服務學習時數

       每週不得超過8小時,每月不超過30小時,服務學習內容由各單位

       自行訂定工作分配與考核管理,請詳見本校學生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。

三、申請方式:請至校務系統生活助學金管理系統申請

       並上傳符合資格之證明文件,點選申請服務單位,若有任何問題

       請洽申請服務單位。

四、本校學生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及系統操作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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