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-2會資系燕巢校區生活助學金申請通知(即日起至110年3月3日止)
2021/2/23
109-1會資系燕巢校區生活助學金申請通知
(即日起至110年3月3日星期三止)
一、申請資格:
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及本校正式學籍者。
(二)符合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
補助資格之學生。
(三)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六十分以上(含)。
(新生則以入學成績排序,並由各單位審核)
二、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期間每月6千元生活助學金,服務學習時數
每週不得超過8小時,每月不超過30小時,服務學習內容由各單位
自行訂定工作分配與考核管理,請詳見本校學生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。
並上傳符合資格之證明文件,點選申請服務單位,若有任何問題
請洽申請服務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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