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年度第1梯次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申請事宜

一、為辦理本校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事宜,依本校學生取得

       專業證照獎勵辦法相關規定辦理,說明如下:

(一)110年度第1梯次申請獎勵重要時程如下:

1、證照獲證時間:109年8月1日至110年1月31日

2、學生申請時間:110年3月15日至110年3月31日

(二)擬申請證照獎勵的學生請於規定時間內至(校務系統)登錄申請資料。

二、檢附本校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辦法及系統操作手冊。